前陣子有個新聞:

某長官被員工指控,對她咆哮造成她受驚恐懼而猝發心悸及呼吸不適,涉嫌傷害;

檢方認為長官確有大聲說話及拍桌,縱有咆哮,

以「經驗法則,未必會讓人身體不適」,不起訴。..........

真是狗屎了,檢方你懂什麼什麼經驗法則???

根據我的經驗,大聲和咆哮的確讓我心律不整及呼吸困難,最後就是暈倒。

這種痛苦當事人才懂。女職員我相信你,因為我也是這樣。

算了,還是休假去挪威玩耍比較痛快,拋開烏煙瘴氣的是非。

2012.7.4住冰河附近的Olden美麗小木屋,窗外就可以看到凝結在半空中的冰河,明天出發去那邊玩。

 

 

挪威之行多山路,旅伴小心開車,我就一路欣賞風景,

沿路都是綠色,剛開始看見美麗的湖還會停下來。

也因為湖實在太大了,後來旅伴往前趕路,

我就在車子裡搶鏡頭,不斷連拍,總有一張不模糊的。

2012.7.4在挪威往精靈之路Trollstigen途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