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的性質差異為何?
「構造」與「應用」的不同
六書中所謂的「體」,是指文字構造方法而言。構造方法有四: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六書中所謂的「用」,是指文字運用方法而言。應用方法有二:轉注、假借
「獨體文」與「組合字」的不同
文與字是有區別的,獨體為文,合體為字。文字創造之初,只有獨體的文,是用象形、指事構成。
後來才有合體字出現,是用形聲、會意的方法構造的。獨體與合體的不同,也就是依賴象形的文,與形聲相益之字的不同。
「實體」與「抽象」的不同
用圖畫去描繪實物的形狀,叫做象形,構造的大多為名詞,是有實體的。用符號去表示事情的型態,叫做指事,更造的多是動詞、形容詞,是抽象的。所以「象形」與「指事」的區別,是實體(實)與抽象(虛)的不同。
形符與聲符的不同
「形」、「聲」如何相益成字呢?有兩種方式:1. 形符與形符相益:會意字。2.形符與聲符:形聲字。
例如:信,由形符「人」與形符「言」配合,會意出「人言必信」,這就是「形與形合」。
仕,由形符「人」與聲符「士」配合,這就是「形與聲合」。
「溝通重複」與「補救不足」的不同
溝通重複:轉注『同一語根同一意義,因地域不同,造出不同字,其可互通』
補救不足:假借『未造出字之語詞,藉已造出之同音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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