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設計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有哪幾項?
答:
視覺構成除了要能注重及善用視覺技法的功能,為了達到傳播的目的,視覺設計者應致力於訊息來源及接收者之間的溝通,將訊息以最有效的方式傳送到接收者,並產生最大的影響力,綜合而言,視覺設計應達到以下五個基本目標:
1.賞心悅目具有吸引力。
除非觀者能被文字及影像吸引,否則視覺設計根本無法開始它的任務。不起眼或不耐人尋味的設 計都是讓視覺傳播出師不捷的首要原因。所以讓成品賞心悅目,盡其可能地吸引人可以說是視覺設計的首要目標—先得到觀者的注意力,再引誘他們思考所要傳達的訊息。
2.有助意涵的表現。
視覺的表現如果徒具美觀的外表,卻言之無物或言不及義,即使能吸引觀者注意卻也能讓人不知 所云。在這方面,有時口語能有助視覺的表現,傳播者應適時開發兩者的力量並互補彼此的弱點。
3.確保其易讀性。
好的視覺設計應儘可能地移除所有可能會妨礙訊息傳遞之障礙。減低觀者需要費力去詮釋訊息的 可能性。作為一個設計者,我們應將所想要傳達的訊息能讓觀者不需太費力就能理解他們所看到的,以這樣的方式觀者可以很自在地去運用他們的心理機能去瞭解被傳達的訊息。
4.增加觀者主動的參與。
不論是素材、內容亦或是風格,在擄獲及維持觀眾上皆扮演重要角色。選擇適用於目標觀眾,並能引起共鳴、乃至創造話題的設計,將有助觀者主動地參與被傳送的訊息。
5.集中注意力在訊息最重要的部分
在誘引觀者進入所呈現的視覺設計,之後將面對指引他們的注意力到訊息最重要的部分這樣的挑戰。整體設計圖樣加上特定方向性指引(織入設計及色彩的暗示)是獲得集中注意力的目的的途徑。
無目的的設計或構成,將使觀者不知所以然,從而迷失了傳播的意義。設計者可以事先與客戶或編導,就市場的、視覺的、情感的、或敘述的主題或調性的掌握,選定某些各方都認同的目標,以決定設計之走向。以調性的掌握來說,其表現可以是權威的、嚴肅的、高雅的、智力的、華麗的、亦或是傳統的、現代的、鄉土的、幽默的、無憂無慮的、熱情的、小孩子氣的、親密的等等,這些表現可以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使得傳播效果大大地不同。或者,參與者也可以共同擬定一些設計原則以作為審度成品之檢查標的,以確保設計師在構成中所採行途徑,能傳達傳播者的觀點也會是接收者認知的相同觀點。
要強調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設計原則都要同時在一個設計中展露。事實上,在眾多選擇中,視覺傳播者基於受眾對象、媒體素材、乃至經濟條件等等考慮,會謹慎地只選擇那些能服務他們傳播目的的設計原則。設計原則是與各個條件互動下被選用的,最終目的是要顯現傳播意涵,因此它們的運用必須考慮能彼此增強而非削弱,最後設計原則的運用應能提供統一的觀點將訊息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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